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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的规定,现特向社会公布台山市司法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,内容涵盖台山市司法局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。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“台山市司法局”网站(/zfgzbm/ssfj/index.html)下载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台山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(地址:台山市台城富城大道128号,邮编:529200,电话:0750—5572870)。
一、总体情况
2019年,我局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结合工作实际,坚持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,遵循公正、公平、合法、便民的原则,健全机制、拓宽渠道,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、标准化管理,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。2019年,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(/jmtsssfj/gkmlpt/index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,含政府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,其他文件类信息2条,双公示信息5条,财政预决算和“三公”经费信息2条,人事信息4条,通知公告18条,工作动态等信息86条,主要反映我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、法治宣传、人民调解、法律援助和队伍建设等司法行政工作情况。2019年,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,主要涉及市公证处业务内容,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,已依法答复当事人。2019年,没有出现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、投诉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等问题,也未发生涉及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、诉讼和申诉案件。
(一)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。
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、转变机关作风、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,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。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,我局调整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由局长梅锐锋同志任组长,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,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局办公室)负责日常事务工作。根据2019年机构改革后的内设部门、职能、人事变化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。
(二)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。
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我局根据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规定,新修订编制了《台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并及时对外发布。同时,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,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,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任务细化分解,明确局机关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职责。此外,加强工作统筹,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、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,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,由各股室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,实行“谁审核,谁负责”,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(三)人员情况和工作经费保障。
我局安排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,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。本年度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为6万元,全部用于本局网站维护(交给相关部门政府网站维护费用为每年0.2万元)。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,但也清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。主要表现在: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加强,公开内容需要逐步增加。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,政务公开的范围窄,更多停留在发布本部门的信息方面。二是信息公开实效有待加强。通过政府互动交流平台与群众互动的工作做得还不够,很少市民在平台上向我局咨询业务,这也与公众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关注度不高有关系。三是长效工作机制有待完善。保密制度、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等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。我们将针对这些不足,从以下三方面加强改进:一是进一步转变观念,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,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,逐步增加公开内容,以社会关注度高、民生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,强化信息公开内容梳理,保证公开信息的全面性。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,加强与台山电台和电视台的沟通联系,增强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作用,加大宣传力度来推广司法行政工作,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。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、保密审查机制、年度报告制度、监督和考核机制,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,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。
台山市司法局
2020年1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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